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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受理2020年下半年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15:13:30 | 点击:4816

珠建安协[2020]54号

关于受理2020年下半年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据《关于印发<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2020修订版)的通知》(珠建安协[2020]53号)的规定,我会从9月25日起受理2020年下半年“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市示范工地”)的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已申报市示范工地还未进行一阶段评审项目按新市示范工地评选办法评审;拟新申报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按新市示范工地评选办法要求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满足《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2020修订版)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所规定的内容。

、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2020版),一式一份。

(二)电子文档材料

提供申报项目材料按下列顺序制定封面和目录:

1、《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

2、创建市 “市示范工地”工作规划;

3、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附:年审有效页及变更栏);

5、施工许可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同意先行施工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提供有效部分);

6、建筑工人实名制有效证明材料;

7、提供有效建筑施工人员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材料(提供有效保险单与该工程施工的被保险人员名单);

8、申报为参建单位的,须提供分包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

9、提供反映申报项目现场工程主体形象进度、标准化施工做法等彩色照片各1-2张。

各申报单位将上述电子文档材料用U盘拷贝后提交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安全技术部。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我会秘书处统一盖章汇总后提交给市示范工地评审委员会审核,凡申报资料不齐全的项目我会将退回不再受理。

三、申报时间及其他要求

1、申报受理时间9月25日起至10月15日止,要求一次性申报,逾期不作补办

2、具体开展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和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2020修订版)

2、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2020版)


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2020年9月25日


(联 人:黄志平、赵红伟;联系电话:0756-2135323

;邮箱: zhjzaqxh2135323@163.com ;网址:http:// http://www.zhaqxh.com/;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2302)




附件1市示范工地评选办法(2020修订版)

附件2市示范工地申报表(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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