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建安协[2021]55号
关于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宣贯
法律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2009年和2014年分别进行了两次修改。现根据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更高要求,于2021年再次修改,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为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安全意识,系统掌握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重点和核心要求,进一步提升安全发展理念和系统安全思维,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协会特邀请我市专业资深律师团队,开展宣贯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 )上午8:30时前签到,上午9:00-12:00时正式讲座。
二、讲座地点
珠海国际科技大厦-平安银行珠海分行8楼1号会议室(新香洲红山路288号 ,市行政服务中心旁)。
三、参加人员
1、邀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领导;
2、建筑施工企业分管生产安全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内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人员;
3、建筑起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维保人员及有关作业人员。
四、讲座议程
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协会领导作开班动员讲话;
2、全面解读新《安全生产法》修订背景、 解读要点、修订思路、修订条款核心要求、修订条款对企事业单位的影响及对策;主讲人: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叔权。
五、其他
1、关于会议报名:为便于会务安排,请各有关单位填写《宣贯讲座报名表》,并于10月11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发送至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叶志明,联系电话:0756-2135323,邮箱:4884870@qq.com。
2、关于疫情防控:请各有关参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统一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进行体温测量,出示粤康码及行程码。如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的,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粤康码呈黄、红码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同志参加。请各参会单位和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有关核查、防护措施。
3、因讲座办公场地停车位有限,请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4、本次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附件: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法律讲座报名表
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