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建安协[2023]41号
关于受理2023年下半年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2022修订版)的通知》(珠建安协[2022]47号)的规定,我会从9月13日起受理2023年下半年“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市示范工地”)的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满足《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2022修订版)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所规定的内容。
二、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申报表》一式1份;
2、《汇总表》一式2份;
3、《承诺书》一式4份。
(二)电子文档材料,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制定封面和目录:
1、《申报表》、《汇总表》、《承诺书》各1份(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2、创建市 “市示范工地”工作规划;
3、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施工许可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同意先行施工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提供有效部分);
6、建筑工人实名制有效证明材料;
7、提供有效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材料其中之一;
8、参评的参建单位,须提供分包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反映申报项目现场工程主体形象进度、标准化施工做法等彩色照片。
三、申报时间及其他要求
1、申报受理时间9月13日起至9月28日止,要求一次性申报,逾期不作补办;
2、计划开展评审时间10月中上旬。
附件:
1、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2022版);
2、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汇总表;
3、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承诺书;
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
2023年9月13日
(联 系 人:叶志明、赵红伟;联系电话:0756-213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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