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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对全市建筑工地密目式安全立网使用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3 17:13:36 | 点击:8965

关于对全市建筑工地密目式安全立网

使用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5〕18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建筑工地整体形象及文明施工水平,我局于2014年8月6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工地密目式安全立网使用管理的通知》(珠规建质〔2014〕91号)。为巩固成效,我局决定从3月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建筑工地密目式安全立网使用情况开展督查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房屋工程,其中,申报2015年上半年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房建项目,及2014年9月1日之后在我市申报脚手架及高大支模支撑系统搭设的工程项目作为必检项目。
       二、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密目式安全立网进场后是否经由建设或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检,并经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在建工程脚手架外侧是否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封闭,现场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立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2009)要求;对现场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立网是否符合要求存在异议的,一律现场抽样送检;
    (三)现场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立网是否进行定期维护,是否保持颜色协调,立面整洁、美观。
      三、督查检查时间及阶段划分
      3月18日至31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3月18日至27日):检查阶段。市、区安监站对全市在建工地的安全立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不合格安全立网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从严扣分,并责令工地停工整改。
    (二)第二阶段(3月28日至31日):督查及警示约谈阶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安全立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我局将对未按要求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的工地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并通报本次检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由市、区安监站具体实施,对违反《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工地密目式安全立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从严扣分,责令工地停工整改,并将其列入今后重点督查的对象。同时,市、区安监站在其申报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时,一律不予加具意见。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督查检查城市主干道沿线在建工地的整改情况。
    (三)在检查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订相关措施堵塞漏洞,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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