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珠海市宝恒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在珠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
珠建安协[2016]004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起重机械专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凡参加本市工程建设活动的起重机械租赁使用企业,应当按《管理办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并报市建筑安全协会备案。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珠海市宝恒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违反相关规定,持假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进行报建手续。市安监站于2015年12月16日对该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了警示约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整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决定从发文之日起暂停该成员单位在珠海承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设备的安装、拆卸等相关业务一个月。
该单位现已整改至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按有关程序办理了报建手续,现于2016年1月17日恢复该单位在珠承接相关业务资格。
特此通知,望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起重机械单位 恢复业务
抄报:市住规建局、市安监站
抄送:起重机械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秘书处 2016年01月15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