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在珠承接新业务的通告
珠建安协[2016]13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起重机械专委会成员单位:
2016年5月22日14时许,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在横琴新区工地安装塔机过程中发生塔机倾翻、坠落事故,致6人受伤,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经初步调查,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在建设监管部门******一系列严管措施的情况下,明知故犯,没有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在承接该项目塔吊安装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弄虚作假,其安装告知表安装人员与现场实际安装人员不符,临时聘请非本单位人员实施安装,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未到场,未履行现场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职责,安装人员违规操作将标准节和回转机构4个连接销键拔掉,造成塔吊顶升套架失稳发生倒塌事故。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是此次事故的直接责任单位,根据《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行业自律公约等文件之规定,我会决定对起重机械专委会成员单位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如下处理:
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暂停该成员单位(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在珠海市承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设备的安拆、顶升、维保等相关业务,并报市、区安监站备案。
希望各施工、监理单位以及起重机械专委会成员单位深刻吸取 “5·22”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并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文)、《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经营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珠建安协【2016】006号)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安全培训工作,提升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特此通告。
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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