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入会
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珠建安协[2016] 19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管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及《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制定了《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入会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入会管理规定(试行)》
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
二0一六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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