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从事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
系统施工单位管理补充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建部、广东省及《珠海市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专业队伍,专业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自行搭设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总承包单位在承接及开展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经营业务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
1、规范成员单位入会程序,加快成员单位新旧更替,按照新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入珠海市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专业委员会的企业必须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1) 现成员单位无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的,将清退出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专业委员会,不得承接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搭设业务;
(2)凡从事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的单位,其特种作业架子工人数必须在20人以上且应在市安全协会备案;无用工劳动合同、社保的建筑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不予在市安全协会报备;
2、总承包单位可以自行搭设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对外承接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的应按相应的资质管理和珠海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特种作业架子工人数必须在20人以上且应在市安全协会备案;
从事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单位的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办公地点等变更、新增,要及时到市建筑安全协会备案。
劳务专业分包资质单位不能承接脚手架搭设业务。
四、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各环节作业进行验收。经检查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五、完善并加强专家对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方案的审查验收工作。按照专项方案专家审查验收管理规定,规范专家对专项方案的审查验收工作。专家对专项方案的论证结论分三种:通过、修改通过、不通过。对修改通过的,专家需对方案进行验收和跟踪工作,直到施工单位将施工专项方案修改完成;对通过和修改通过的方案,专家还须进行现场搭设验收符合专项方案,签上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方完成整个专家论证验收工作。
六、完善安拆单位申报制度,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在报备时将搭设单位监护安全员一并报备;
七、加强周报制度,同时报协会,以掌握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数量情况;
八、搭设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作业时,搭设作业施工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必须配备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理单位应当对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安全履行监理责任,在搭设、混凝土浇筑过程实施旁站监督,由旁站监理核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并同时将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作业过程相关节点照片上传至市建筑安全协会并留底备查,按省统表填报相关旁站记录、每周监理周报如实反映项目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的施工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九、进一步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继续教育、安全培训、新规章新制度的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成员单位和自行搭设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总承包单位,协会加大停牌力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处以停牌3个月的处罚:
1、报备表与实际操作人员不符的;
2、未在协会报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在现场进行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作业的;
3、搭设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作业时,搭设作业施工单位及总承包单位未配备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未将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作业过程相关节点照片上传至市建筑安全协会并留底备查的;
4、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技术交底、交接班制度欠缺的;
十一、市建筑安全协会加强对成员单位及自行搭设脚手架及高大支模支撑系统的总承包单位经营业务工作诚信和行业自律管理,实行巡查制度,组织脚手架及高大支模支撑系统施工专业专家组对搭设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1, 每季度开展一次对施工现场以抽查的形式巡查:
1);检查时间为每季度末20日—25日。
2);检查人员从各搭设单位中抽取,组成检查组,分片区开展巡查工作。
3);局部抽查、阶段抽查、全面抽查相结合。
2, 检查按省统表内容,70分及以上为及格,6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责成限期整改,对整改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及格的,处罚如下:
1)第一次评为不及格的,该搭设单位3个月内不准承接新的搭拆业务。
2)连续2次为不及格,该搭设单位6个月内不准承接新的搭拆业务。
3,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备案,协会上报属地安监站。
十二、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符合管理规定要求可自行搭设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总承包单位,须共同制订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和拆除标准施工工法,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在行业中推广实施。
十三、各搭设单位须签订行业自律相互约束;在搭设、混凝土浇筑前将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交底、作业过程相关节点照片拍照并上传至搭设单位公共微信群,以便共同监督,并报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备案。
十四、市、区安监站将加强对脚手架及高大支模支撑系统搭设作业的监管,对违法、违规的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