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
成员单位全面资质核查的通知
珠建安协[2016]33号
市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强化我市建筑起重机械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由市、区(经济功能区)安监站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专家组成联合检查小组,进行2016年度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全面资质核查,现将有关资质核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16年12月中旬
二、核查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外地企业需提供备案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在珠固定办公场所:
(1)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票据;
(2)办公室要具备办公条件,各类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脑、电话、档案存放处或文件柜、公示张挂的各类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配置齐全;
3、企业印鉴留样、负责人及技术负人、安全负责人笔迹签名备查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委托联系人(附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企业组织管理架构(外地企业提供驻珠组织管理架构):企业负责人(派驻珠海负责人)、组织架构中管理人员证明(其中:必须有电气、机械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说明:需提供社保、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职称或执业资格证明、发证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根据后附表格填列,并备好电子版。)
6、企业管理人员组织架构中各岗位职责;
7、至少要满足两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即:A、C证人员)、安拆和维保辅助人员(机械员、司索工、建筑电工);
(说明:需提供社保、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工种、发证单位、证件有效期、联
系电话等信息,根据后附表格填列,并备好电子版;)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需在办公场所公示);
9、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需在办公场所公示),
10、工作流程(需在办公场所公示);
11、档案资料管理(需在办公场所内存档)
(1)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维保管理台帐;
(2)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产权备案、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手续)台帐;
(3)完善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情况(劳保用品、安防用品的购买及发放、领用台帐);
(说明:所需核查证照、租赁合同、各类人员相关证件等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对,身份证除外)。
三、核查方式:
1、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按通知要求进行资料整理;
2、市、区(经济功能区)安监站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专家组成三个联合检查小组进行核查。
四、其他事项
核查结束后,企业如有信息(人员、设备、联系方式、办公地点等)变更、新增等要及时到市建筑安全协会技术部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
1、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
2、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笔记备查表;
3、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印章备查表;
4、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组织架构人员汇总表;
5、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
6、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
2016年11月9日
附件:
3、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笔记备查表
4、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印章备查表
5、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组织架构人员汇总表
6、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