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员工(会员)培训制度
组织经常性的培训,是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协会的主要工作方式。为有效发挥协会这一平台的作用,制定如下培训工作制度;
一、培训工作基本依据:依据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上级主管、监督部门的各项规定和指示精神,结合全行业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特点,把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难点工作组织各项培训。
二、培训工作基本宗旨:紧紧围绕为会员服务、为企业服务、为政府服务这一根本宗旨,为提高全市从业人员和协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
三、培训工作基本原则:全面、合理地规划培训内容,科学系统;严谨、灵活地制定培训计划,按需施教;理论、实际有机地选择培训方法,形式多样;重点、针对地讲求培训成果,实用有效。
四、培训工作基本形式:统一计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集中培训和驻点培训相结合;按需培训和普及知识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地考察相结合;专题研讨和多元培训相结合;专家授课和经验交流相结合。
五、培训工作基本目标:努力实现培训的经常化、普及化、差别化、特色化,使“学”与“用”紧密结合,达成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放思想、扩大视野、开拓思维、传递信息、抒发见解,提高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水平;提供良好的学习方法、推介成功的工作经验;通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实现培训资源和培训效用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