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建安协[2017]44号
各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监理及建筑行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起重机械倒塌事故的发生,珠海市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从11月28日至30日,组成由监督执法人员和专家参与的检查小组,根据日常对在建工地的检查情况,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抽查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省住建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行业自律公约等文件之规定检查,发现中山兄联机械有限公司在边防五支队第十栋住房建设工程项目、珠海市宝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梅溪商业广场安装维保的项目存在违反自律公约的行为。我会决定对起重机械专委会两成员单位进行如下处罚:
一、从2017年12月13 日至2018年 1 月12 日,暂停该成员单位(中山兄联机械有限公司)在珠海市承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设备的安拆、顶升、维保等相关新业务,并报市、区安监站备案。
二、从2017年12月13 日至2018年 1 月12 日,暂停该成员单位(珠海市宝恒机电设备有限公)在珠海市承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设备的安拆、顶升、维保等相关新业务,并报市、区安监站备案。
三、对以上两成员单位在全市范围通报批评,记入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诚信体系,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希望建筑起重机械专委会成员单位要通过以上两家单位存在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 三,对本单位的在建起重设备认真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逐项严格依法自查,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引以为戒,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各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特此通告。
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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