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建安协[2018]08号
各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监理及建筑行业各有关单位:
在2017年下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交叉大检查工作中,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省住建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行业自律公约等文件之规定检查,发现在恒大海泉湾花园一标段项目上由清远市信义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及珠海市海诚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拆除的塔吊;运泰利智能装备科技园项目上由深圳市苏中九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安装的塔吊;百富泽实业公司厂区二期项目上由珠海市力特建筑机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装的物料提升机,存在违反自律公约的行为。我会决定对以上四家起重机械专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如下处罚:
一、从2018年1月16 日至2018年 2月17 日,暂停四家成员单位(清远市信义机电安装有限公司、珠海市海诚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深圳市苏中九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珠海市力特建筑机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珠海市承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设备的安拆、顶升、维保等相关新业务,并报市、区安监站备案。
二、对以上四家成员单位在全市范围通报批评,记入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诚信体系,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希望建筑起重机械专委会成员单位要通过以上两家单位存在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对本单位的在建起重设备认真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逐项严格依法自查,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引以为戒,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各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特此通告。
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
二O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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