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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2018年巡查安排

发布时间:2018-05-04 16:06:24 | 点击:7513

珠建安协[2018]29号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力度,强化规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化管理,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作部暑,以及《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经营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珠建安协[2016]006号文件要求,以及行业自律公约,我会2018年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巡查安排如下:

    一、巡查标准和内容:

1、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省统表内容检查;

2、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起重机械检查评分表(必检项)。

二、巡查时间:常态化巡查。第一轮巡查时间从2018年5月8日开始进行。

三、人员安排:由协会从起重机械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受检成员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资料员配合,由协会带队进行巡查工作。

    四、受检方式:

每个成员单位均被抽查一次为完成一轮巡查,再循环抽取进行下一轮巡查,抽查其个在建项目中塔机及施工梯各1台,共4台次。

    五、每一轮巡查结束后汇总排名。

六、巡查评审等级:按《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起重机械检查评分表》的得分,对安装单位安全巡查评审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的。

1、优良: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总得分值应该在80分及以上;

2、合格: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总得分值应该在80分及以下,70分及以上;

3、不合格:当有一项检查项目评分为零分;总得分值不足70分。 

不合格的安装单位限期7天整改至合格,整改未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起重机械专委会将对该安装单位做停牌整改处理。

每一轮巡查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全年巡查不合格、整改不到位,起重机械专委会将对该安装单位停牌一个月处理。

七、其他

1、检查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每台受检设备填写《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起重机械检查评分表》一份,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记录并给出准确分数;每个项目查完毕后要做查问题反馈,存在问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安装单位)落实整改。

2、巡查组成员应本着对市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对项目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徇私情,严格把关,认真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做好检查工作,在小组讨论会议上,独立、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以使检评工作科学、规范、公正。

3、在检查动员分组会上确定的参加本次检查人员,原则上必须自始至终参加检查,不得委托他人代替,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协会秘书处联系,以便安排替补检查人员,并备案。

4、各检查小组组长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后2日内将评审汇报材料(检评表、检查拍摄的照片输出后由检查小组成员签名的资料以及照片电子版)、汇总检查过程中各设备所存在的通病,送至协会秘书处,由协会秘书负责整理存档备案并上报属地安监站

5、检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餐饮、通讯以及协会抽取的专家劳务费等费用由起重机械专委会专项经费中支出,禁止接受受检单位安排用餐。

    附件: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起重机械检查评分表

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

2018年54






附件:

        1、文件扫描件

        2、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起重机械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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