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建安协[2018]41号
各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监理及建筑行业各有关单位:
在9月28日珠海市住规建局组织开展的“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由中山市节节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责安装的九龙湖花园工程项目的塔吊存在违反自律公约的行为。我会经研究决定对该起重机械专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如下处罚:
一、从2018年9月29日至2019年 4月28日,暂停中山市节节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珠海市承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设备的安拆、顶升、维保等相关新业务,并报市、区安监站备案。
二、并对中山市节节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通报批评,记入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诚信体系,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希望建筑起重机械专委会成员单位要通过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对本单位的在建起重设备认真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逐项严格依法自查,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引以为戒,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各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特此通告。
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
二O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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