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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增补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16:03:41 | 点击:16133

珠建安协[2019]05


有关单位:

为满足对专项施工方案评审专家及对项目进行专业技术服务的需要,进一步推进我市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工作更加平稳、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提高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部分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库成员的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提供评审

服务时以客观公正、遵纪尽责为职业守则;

(二)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在职或退休专业技术人员

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

(四)熟悉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

能胜任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的设计与论证工作;

(五)对施工现场的深基坑、高支模和深水作业以及大型建筑物

的拆除、地下管道的开挖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六)作风正派,原则性强,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遵纪守法,

保守秘密;

(七)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专业分类

 (一)房屋建筑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土建)、地基与基础、设

备安装工程、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钢结构及网架工程

 (二)市政和基础设施类:城市道路及桥梁工程、城市供水排水

及污水处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三)其他:工程管理、机电、机械、

三、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填写“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家推荐表”(见后附表),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原件核对),个人红底大一寸证件照片一张(粘贴推荐表上)及照片电子版。

四、申报办法:

本次增补专家库成员采用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及附表的格式,一方面可组织集体申报并严格把好初审关,另一方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并有意参加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库专家成员的个人申报,于2019年5月15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将填写好登记表后报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联系电话:0756-2135323,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专业人员将获得我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家资格,并进入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库,由我会颁发《专家聘书》,并报建设主管备案。专家库专家成员经随机选取参加评审及专项技术服务后,将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附表: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家推荐表

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

 O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1、文件扫描件

       2、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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