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建安协[2019]16号
各成员单位:
我会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珠规建质〔2012〕78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发起成立了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起重专委会”),对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实行专业化管理。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起重专委员会制订了《自律公约》,于2017年1月19日由起重专委会成员单位大会表决通过并颁布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自律公约》要求严格自律,互相监督,在两年多的试行阶段,对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起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许多管理上的新问题,鉴此,我会组织建筑起重机械专家及检测机构作了多次实地和现场调研,并与起重专委会成员单位、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产权单位和维保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多次集体座谈讨论,基本达成共识,并共同起草拟定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作为行业自律公约的补充部分,将替代原《自律公约》第七条款内容,以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提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我会将于7月22日(周一)下午在市建筑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召开市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大会,对自律公约进行表决,请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务必出席会议。表决通过后将按新《自律公约》要求严格自律,互相监督。
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9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时
二、会议地点:
珠海市建筑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三楼(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219号金海湾花园)
三、参加人员:
1、 市建筑安全协会负责人;
2、 市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3、起重机械检测机构负责人;
4、市建筑安全管理专家库起重机械部分专家。
四、邀请参会人员:
建设主管部门、安监站部分领导。
五、会议内容
1、市建筑安全管理专家库起重机械专家李峰对珠海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解读;
2、对《自律公约》进行表决并签字盖章;
3、成员单位对执行《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的信息意见讨论。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负责人请携带本单位公章,非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另请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授权委托事项;
2、会议地点停车位有限,建议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到达。
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
2019年7月18日
附件:文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