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施工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及安全网检测工作的通知
珠建建[2004]30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工业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不合格的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及安全网(包括立网、平网、下同)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和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掮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以及《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备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规定》(粤建管字[2003]9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及安全网的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检测时间
从2004年5月1日起,施工现场各类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及安全网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及安全网检测工作的管理
1、所有施工企业在安装使用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前,均应到珠海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进行报装登记,同时提供报装登记所需资料。
2、凡在珠海市建筑工地销售安全网的单位,必须持安全生产网产品的《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到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登记,并领取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统一印制的《安全网产品捎量单》。销售单位在销售安全网时,应向使用单位提供销量单和产品合格证,作为施工单位进货来源的原始凭证。
3、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及安全网检测程序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规定。
4、安全网检测以施工现场抽样检测为主,施工单位应按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安全网的实际数量在现场监理见证的情况下取样送检 测机构检验,只有检测合格的安全网产品才能在施工现场使用。
安全网检别比例表 计算单位: 张
实际使用量 |
≤500 |
>500-2000 |
>2000以上 |
检验数量 |
2 |
4 |
6 |
旧网:现场抽样数量为同类新网的2倍,监测程序与新网相同。
三、监测机构的设立和管辖
1、珠海市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及安全网的监测机构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联合组建,地点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即吉大吉石路21号)负责全市的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及安全网的日常检测工作,联系电话:3324204
2、检测机构按省建设厅粤建管字[2003]97号规定设立,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日常具体的管理。
四、要求
1、在实施对物料提升机(井字架)及安全网检测过程中,各区、工业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市、区安监站要严格把好准用关,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井字架及安全网坚决不能使用,对不听制止,强行使用的企业要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处罚。
2、工程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对施工现场使用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但不合格的井字架及安全网要坚决予以制止不准使用,不听劝阻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不得签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抽样安全网的真实性负责。
3、施工单位送检的安全网与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应为同一厂家,同一批号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送检的是合格产品,使用的是不合格产品,市、区安监站在安全检查时,发现有不合格的安全网,可以要求施工企业当场取样封存送检。
4、建设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施工企业使用合格产品,不得以工期紧为由,纵容施工企业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物料提升机(井字架)及安全网,建设单位不得提供不合格的产品给施工现场使用,否则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今后,凡发现无证使用或使用不合格安全网、井字架安装后未经检测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安全监督部门要督促其其立即整改;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使用不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井字架、安全网,在检查(评分)时,该二个单项为不合格。
2004年3月31日